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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仪器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02包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2017/9/25
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仪器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02包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中标(成交)结果
项目名称: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仪器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02包
项目编号: 2017HY-C264/02
招标方式:竞争性磋商
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 2017年9月14日
开标日期: 2017年9月25日
第2包为现教中心校园网出口扩容
中标(成交)人:
供应商名称: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
供应商联系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68号
中标(成交)价:144000.00元
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:
现教中心校园网出口扩容项目
第2包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:宋吉明、华健、史寿乐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 安徽医科大学
地址: 合肥市梅山路81号
联系人:李老师 联系方式:0551-65172118
采购代理机构: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2309室
项目负责人:陈工 联系方式:0551-65320549-8044
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。
三、书面询问或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(二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及分包号(如有);
(三)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;
(三)被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;
(四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四、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四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五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。
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虚假、恶意质疑,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,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,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并依法予以处罚:(一)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;(二)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。
2017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