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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至县中医院病床、药架等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
2018/9/17

 

东至县中医院病床、药架等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
各投标人:

1、东至县中医院病床、药架等器械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2018HY-C399)技术标评分办法更正如下:

序号

项目

细化项目及分值

评分标准

7

技术部分(70分)

投标产品的响应性评价   20

1、投标文件完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,得20分;

2、非“★”技术指标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,本项扣完为止;

3、标注“★”的技术指标,一项不满足扣3分,本项扣完为止。

注:带“*”技术参数应该在标书及样品中体现应标,否则视为负偏离。如投标人自己填写的参数响应性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(例如:自填响应或正偏离,但产品检验报告或则样品显示负偏离),误导评委评标的,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为负偏离。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。

主要设备功能、性能、样品评价(27分)

1、根据产品质量、使用寿命等进行评价(3分):

1)摇把及摇杆为不锈钢材质或ABS金属含件等结实耐用材质,并能在受到撞击时180度二次折叠,能保证3年以上使用寿命的得1分,否则不得分;

2)整床安全承重大于等于240KG2分,提供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,原件备查,否则不得分。

2、生产企业同类产品、配件获取专利情况(3分),原件备查,否则不得分:

1)产品、配件获30项及以上专利得3分;

2)产品、配件获10项以上专利得1分。

3、根据投标样品的整体结构和质量、功能、配件及材质小样是否齐全、质量等进行综合对比评价;(0-21分)。

制造商生产能力评价(3分)

制造商专业生产能力、生产规模、生产条件及设备情况评价(3分):强(3分);一般(2分);弱(1分)。(提供相关设备、现场作业图片及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证明资料)

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评价 3

提供生产企业201711日以来的安徽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病床的销售合同。单个类似病床业绩合同(病床数量在500张床位及以上)得1分,最高3分;(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,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,评标委员会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,该项不得分。)

售后服务保障(12分)

1、优良标准: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科学、合理、售后服务系统完善、针对性强,提供售后优良的服务巡检规划方案好、可实践性强,能够充分满足投标人的需求,并提供相关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的,得5分;

良好标准: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比较科学、合理、售后服务系统完善、针对性强,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巡检规划方案好、可实践性较强,能够基本满足投标人的需求,并提供相关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的,得3分;

一般标准: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一般,能提供相关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的,得1分;(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要求携带原件备查,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。)

2投标人以往同类产品交货及时性情况进行评分,及时3分,一般1分,不及时不得分。没有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。

(提供加盖有招标县域内使用单位对投标人的评价情况证明加盖鲜章,原件备查,原件必须为使用单位鲜章)

3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经使用方无质量投诉证明得4分,出现一次质量投诉并积极响应得2分,出现两次以上(含)质量投诉不得分。(提供本项目招标使用方单位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)没有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。

主要设备厂商相关资质及体系认证(5分)

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(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,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,评标委员会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,该项不得分。)

属于中国驰名商标的得4(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,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,评标委员会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,该项不得分。)

备注:调整仅为分值调整。

2、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926830分,投标递交时间、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。

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

20189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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